政策背景:
从2004年起,为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我国对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实行高退税率,而目前有部分企业本身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且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但出口商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却较低,与国家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政策初衷相悖。
操作空间:
以政策导向为基础,以出口产品的实质为出发点,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通过诉求上报有权税务机关并予充分沟通,通过商品重新归类提高该类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操作方案:
中税华接到企业服务需求后,会组织专家团队对企业的业务及适用政策进行深入分析,并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如果有可操作空间,中税华将通过对企业及其产品的充分调研,并准备相关陈述说明材料,通过诉求上报有权税务机关并予充分沟通,以提高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从而使其获得税收利益。
相关文件 国税函[2003]1279号